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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關于鹽湖區姚孟街道綠地城際空間站 “9?4”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發布日期:2023-11-10 09:43 來源: 區應急管理局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你辦報送的《關于鹽湖區姚孟街道綠地城際空間站“9·4”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請示》(運鹽安辦請〔2023〕12號)已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鹽湖區姚孟街道綠地城際空間站“9·4”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分析。
二、同意《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和處理意見,請按規定依法處理。
三、請督促相關單位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舉一反三,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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