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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關于運城市天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6?12”一般機械傷害瞞報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發布日期:2023-11-28 09:34 來源: 區應急管理局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你辦報送的《關于運城市天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6·12”一般機械傷害瞞報事故調查報告的請示》( 運鹽安辦請 〔2023〕13號)已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遏制礦山企業瞞報生產安全事故行為辦法》,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辦對事故原因、責任、性質的分析和認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企業存在瞞報行為。
二、此次事故,暴露出非煤礦山企業對礦山企業瞞報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整治工作從思想上認識不夠;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素質低,專業技術人員匱乏。暴露出各相關職能部門檢查不深入、不認真、不仔細,不能及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有效整改的問題。各相關部門要秉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理念,全面依法履行職責。
?。ㄒ唬┌参k。要加強統籌指導,強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宣傳,不斷提升全民安全素質。要結合實際,創新形式,全面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和移動終端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渠道,普及安全生產科學知識。同時,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六進”活動,形成全社會“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良好氛圍。
?。ǘ┌踩a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監管工作,加強日常隱患排查,扎實開展非煤礦山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確保安全大局持續平穩;采取“執法+專家”執法模式,深入非煤礦山企業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充分發揮執法人員熟悉法規、安全專家熟悉工藝的特點,為企業安全“把脈問診”,有效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ㄈ┓敲旱V山企業。要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安全標準、安全規程、安全規范的教育培訓,落實崗前培訓和全員培訓,使從業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全面掌握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基本的安全生產技能,做到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確保自己不受傷害,不傷害他人,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特此批復
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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