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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運城市鹽湖區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獎勵辦法》的通知
運鹽政發〔2023〕13號
發布日期:2023-09-12 09:14 來源: 鹽湖區政府辦公室,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鹽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
《運城市鹽湖區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工作獎勵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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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市鹽湖區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工作
獎 勵 辦 法
第一條 按照《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運城市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倍增”計劃的通知》(運政發〔2022〕16號)、《運城市金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2023年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行動方案的通知》(運金組辦發〔2023〕2號)精神,為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促進我區經濟轉型升級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企業股改掛牌上市步伐,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鹽湖區依法進行企業注冊和稅務登記的上市掛牌企業和擬上市掛牌企業。
第三條 建立政府引導與企業自主相結合的聯動機制。按照各企業發展水平和準備上市掛牌進度的不同,分類、分年度制定上市掛牌后備企業培育計劃,分批次、有重點地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掛牌。
第四條 建立上市掛牌重點培育企業庫。區工科局、區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發改局及鹽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要立足全區經濟發展優勢和產業特點,篩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運作管理規范、經營狀況良好的優質骨干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經區金融服務中心審核后,納入全區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區金融服務中心對后備企業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遴選和推薦優質企業進入市級、省級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
第五條 鼓勵根據企業的不同特點、條件和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要求,適當選擇上市掛牌路徑。鼓勵成長型中小微民營企業積極對接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根據企業自身發展情況及發展需求在晉興板、培育板、展示板等三大基礎板掛牌,通過四板市場的培育輔導逐步進入高層次市場;重點支持股份制民營企業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的最高層次板塊——晉興板掛牌;鼓勵已掛牌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的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鼓勵大中型股份制民營企業、“龍虎榜”培育企業在上海、深圳、香港及美國、新加坡等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新三板掛牌企業轉板上市。
第六條 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獎補正向激勵作用,對全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依據《運城市金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2023年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行動方案的通知》(運金組辦發〔2023〕2號)第三條第七項“落實企業上市掛牌獎補政策”,由市級給予資金補助外,區級財政給予配套資金補助。
1、對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由區級財政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
2、對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由區級財政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掛牌企業轉板IPO成功的,由市級財政再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由區級財政再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
3、對進行股份制改造,并在山西股權交易中心“晉興板”掛牌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由區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獎勵資金的申請由區金融服務中心受理,并根據企業進軍資本市場的情況將所需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及時出具有關意見,經區政府同意后,送區財政局審核撥付。
申請獎勵的企業需提前進入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未入庫的不予獎勵。
第七條 上市掛牌后備企業申報政策性資金和發展項目時,有關部門要優先支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需要有關部門審批、許可或出具相關證明的,有關職能部門要開辟“綠色通道”,為企業改制上市掛牌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第八條 對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企業,將全額追繳獎勵資金,取消其三年內申請政府各類支持的資格,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有效期五年,由區金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哆\城市鹽湖區鼓勵和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工作暫行辦法》(運鹽政發〔2020〕13號)同時廢止。